| 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作者: 来源:医改办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8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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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牧局:
现将《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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