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进一步做好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工作力度
(一) 各地要按照今年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将参保扩面任务层层分解,明确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 以解决困难人群参保为重点,加快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对于收入水平低、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无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失业人员、农民工等,要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参保政策,允许其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三)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尽快会同财政、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9]29号),抓紧制定符合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特点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将我区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政策,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安全到位
(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申请拨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及时上报财政补助申报材料,并将本级财政应当安排的补助资金列入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上级和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补助申请和拨付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专项审计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三、合理使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基金,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 各地要针对当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量较大、居民实际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较低的实际情况,认真调研测算,科学合理地确定医疗保险基金节余率。要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结算办法,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封顶线、基金支付比例、门诊大病补助范围等相关政策,统筹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的关系,确保年内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支付水平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支付水平。
(二) 各地要认真总结评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项制度运行情况,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利用基层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新秩序,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原则上统筹地区当期结余率控制在15%左右,累计结余应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月平均支出的6-9个月左右。同时,要积极探索做好参保人在不同制度间转移时的医疗保险关系和待遇衔接工作。
(三) 各地要在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行结算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按总额预付制、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制度,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降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额、报销比例与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水平挂钩的办法。
四、积极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市级统筹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的要求,固原市要在巩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服务,确保建立信息畅通、服务到位、便民利民的就医管理服务环境。2009年年底前,我区银川、石嘴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实现地级市统筹,在完善管理服务的基础上,要按照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统一基金使用管理、统一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费用结算,统一经办服务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制定地级市统筹工作方案和基金调剂使用办法,明确地级统筹中市和县相关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县一级相关机构在地级市统筹管理模式下的积极作用。同时,要积极探索在提高统筹层次后建立适宜的医疗保险就医服务管理办法,处理好扩大就医范围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关系。吴忠、中卫市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做好参保扩面,提高待遇水平的同时,积极探索实现地市级统筹的途径和方法,力争在2010年在全区全面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地市级统筹。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实现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一卡通”
(一) 银川、石嘴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要在实现地级市统筹的有利条件下,充分结合参保人在就医管理服务方面的需要,尽快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改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确保在2009年内完成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实现在本市内医疗保险“一卡通”。努力为参保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就医服务。
(二) 逐步建立药品、诊疗项目及参保人员实际利用医疗服务信息基础数据库,研究科学合理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评价办法。要树立医疗保险工作从当前的一般性行政约束和经办监管向制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转变的管理服务理念,逐步建立医疗保险技术标准体系,最终实现医疗保险向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服务目标迈进。
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取得更好效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