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开展新材料制备等领域内重大项目储备的有关精神,我委将围绕新材料制备等重点领域,开展中央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主要领域及范围
(一)新材料制造。重点支持电子级多晶硅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电子功能陶瓷材料、高品质镁合金等研发和产业化。
(二)电子专用设备及测量仪器。重点支持新型电子元器件专用设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专用设备、多晶硅和单晶硅专用设备、太阳能电池专用设备、新型显示器件专用设备、通信测试仪器、数字音视频及数字电视测试仪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测试仪器、电子基础测试仪器等研发和产业化。
二、项目要求
(一)凡申请列入中央重大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应符合所列领域中的要求,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相应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措能力。
(二)项目实施单位可通过所在地发改委、园区管委会向自治区发改委申报项目。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直接向自治区发改委提出申请。
(三)项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0日。请有关部门和企业将项目简介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送自治区发改委高技术处。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将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资金报告的编制。
联系人:付 元 联系电话:5043170
电子邮箱:nxgjs@nx.cei.gov.cn
附:项目简介要点
自治区发改委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附:
项 目 简 介
1、 项目的必要性(主要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及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及产业关联带动性)。
2、 项目的技术基础(成果来源,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目前已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及有关方面认证的技术水平已具备产业化示范的技术条件)。
3、 技术或工艺特点,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是否为调整产业结构急需,对提升传统产业的作用)。
4、 示范内容及建设规模、地点、期限。
5、 项目承担单位所有制性质,在本行业中所处位置,生产经营状况(销售收入、利润、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开户行资信证明,银行承贷意向,项目负责人情况及项目组织方式。
6、 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情况。
7、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8、 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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